邯郸百科

省驻京办可保留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近日,看到一则报道《我国撤销县级驻京办事机构 市级以上可保留》,消息给我的第一感觉,让我看到中央看到了“跑部钱进”的驻京办劳民伤财,而且是滋生腐败的一个毒源,下大力气整治,是一个好兆头。不过,看到市级以上驻京办还可以保留,我觉得还做得不够彻底。而且,我还担心,省驻京办可保留,那么县级驻京办会不会借尸还魂,死去活来?对此,我们先研读一下一则消息:

  “新华网北京1月28日电 近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就规范现有驻北京办事机构的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对应保留或撤销的驻京机构范围作出详细的说明。这位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助降低行政成本,推动驻京机构转变职能。

  意见规定,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同时,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可予保留。

  意见还规定,撤销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撤销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

  消息显示,驻京办共927家,地方政府部门和县级政府及相应行政管理单位的驻京办有582家,占了63%,可以保留的只占了37%。这里问题就会来了,现有的这么多驻京办都起到特殊的“职能作用”,包括这位负责人所提到的“多年来,各驻京办事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派出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在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首都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这位负责人含蓄地指出,“但是,也存在驻京办事机构设置过多过滥、职能定位不准确、公务接待不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个别驻京办事机构还发生了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这些负面作用,恰恰是它存在的潜在的最主要理由。看过《驻京办主任》小说的人肯定会知道驻京办在领导眼中的意义的。当然,小说中存在一些不实的成份,而且未必所有驻京办都是这么运作的,但是,驻京办存在的向上搭线,向下转资,横向腐败问题,不少驻京办确实存在。这些问题应当说是通病,而且,不一定是地方政府腐败,可能不少也是上面因素,正如,下梁歪得厉害,上梁很可能不正。

  如果驻京办存在的客观条件没有改变,那么,现在一个意见想撤除这占63%的县级政府和地方政府部门的驻京办,可能性不大。如果大环境没有改变,光靠制度效果不是很大。许多驻京办,一旦撤销,很可能寻求“挂靠”方式寻求生存,以省级或地级政府的驻京办职能处室的名义出现,财务上相互独立,完全可以继续存在。如果真的那样,取消这些驻京办,只是增加了这些驻京办的再设成本而已,浪费依然,问题依然!

  为此,《意见》出台之后,中央要花大力气整治大气候,从上查到下,整顿作风不良问题,同时,要出台制度落实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这样,才能起到《意见》的目标,节省政府开支,省下纳税人的税款。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